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 智家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原因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监事”表述,及“第七章 监事会”的内容;
3、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公司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前述变动不再在修订对照表格中逐一列举;
4、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具体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 公司系由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中山
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 奥马电器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
股整体变更设立。2008 年 4 月 11 日,商务部 设立。2008 年 4 月 11 日,商务部下发《商务部关于
下发《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 同意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改制为广东奥马电器股改制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457 号),同(商资批[2008]457 号),同意中山奥马电器 意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 公司。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将名称由广东奥马电
年 6 月 2 日,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
册登记,取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 限公司。公司在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册号为 4420004000127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照》。 91440000743693119N。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新增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 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人。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
面值。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值。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修改本章程 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
时,不得修改本项之规定。 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修改本章程时,不得
修改本项之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系由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 第二十条公司系由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以经
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公司 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公司设立时发行
各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 的股份总数为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公司
资时间如下…… 各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
间如下……
第二十二条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予、垫资、担保、借款等形
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
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
人提供任何资助。 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