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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68 深市 ST奥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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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马电器: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4

奥马电器: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1-10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胡殿谦先生、王成先生、徐荦荦先生、张荣升先生、卢馨
 女士、文建平先生、朱登凯先生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刘向东先生、冯晋敏女士未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作出声明。
特别提示: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或“公司”)现任管理层近期发现,公司子公司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网金”)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有一笔1.45亿元定期存单存在质押情形。该笔定期存单对外担保,未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规对外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 第(五)项及 13.4 第(二)项的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自2021年9月6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1年9月7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将自2021年9月7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奥马电器”变更为“ST奥马”,股票代码仍为“002668”,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4、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公司前期运作不规范事项对公司合并报表潜在减少净利润金额约为19.78亿元,潜在增加现金流出金额约为9.77亿元。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奥马电器”变更为“ST 奥马”

    3、证券代码:仍为“002668”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 2021 年9月7日。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6日停牌
一天,自 2021 年9月7日复牌之日起, 本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实行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现任管理层近期发现,公司子公司西藏网金在广州银行有一笔1.45亿元定期存单存在质押情形。根据公司现任管理层于近期获取的相关资料显示:江苏妮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作为出借方,以下简称“妮菲公司”)与西藏网金(乙方,作为借款人、存单质押人)于2020年8月签署了《借款暨担保合同》,双方约定西藏网金从妮菲公司借款1.45亿元,月息3分,年利率36%,款项应转账至西藏网金在广州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借款期满当日,西藏网金应当将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至妮菲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妮菲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张家港保税区明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丁方,作为存单质押合同下的债务人,以下简称“明科公司”)在广州银行营业部开立的银行账户。

    同时,妮菲公司(甲方,作为出借方)与西藏网金(乙方,作为借款人、存单质押人)、赵国栋(丙方)、明科公司(丁方,作为存单质押合同下的债务人)又于2020年8月签署了《借款暨担保合同之补充协议》(合同编号为20200820)。各方约定:(1)西藏网金从妮菲公司借款,双方就该借款签署《借款暨担保合同》及相关附属文件;(2)明科公司、西藏网金与广州银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就明科公司欠付广州银行的款项,西藏网金以其在广州银行的1.45亿元银行存单作为质押。

    西藏网金前述对外担保行为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西藏网金用以提供质押担保的单位定期存单的金额已达人民币1.45亿元。西藏网金涉嫌违规对外担保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五)项规定的“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此外,公司在近期自查中还发现存在以下疑似违规行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汇通恒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汇通恒丰”)与中油云泽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云泽”)签订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显示,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20年5月29日。基于该合同,汇通恒丰分别于2021年1月13日和1月14日将合计9亿元的资金汇入中油云泽指定的镇江中能恒兴国际 贸易有 限公司 在广 州银行 开立的 银行账 户,并 将前述 9亿元 保理 资金作为应收账款核算。公司现任管理层认为汇通恒丰2021年1月份新增的9亿元保理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汇通恒丰因该笔保理业务而形成短期内资金大进大出不具有合理性,相关款项回收存在重大风险。

    (2)2020年12月,公司子公司北京国信智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智能”)与深圳宽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宽域”)签订合同金额为1.03亿元的采购合同,向其购买一批某品牌服务器。合同约定第一批交货要求时间不早于2021年4月1日,完成全部交货时间不晚于2022年4月30日。国信智能在2021年1月向深圳宽域预付合同款5,000万元,但迄今未收到合同标的物。公司现任管理层无法与深圳宽域取得实质联系,该公司疑似为无实质业务的“空壳公司”,该笔预付款项可能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

    (3)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郑州银行”)以及福州钱包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好车”)分别于2017年9月21日和2018年2月1日签署了两份《差额补足协议》,约定由郑州银行为钱包好车推荐的借款人提供贷款服务,钱包好车就其推荐的借款人向郑州银行承担代偿责任和保证金质押担保责任;同时,奥马电器为借款人在郑州银行的债务向郑州银行承担差额补足责任。前述两份《差额补足协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近期公司收到长治银行催收通知单,主要事项为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关联方山西智源融汇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钱包网金(平潭)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智源融汇”)与长治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
定智源融汇在2021年3月31日前还款100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还款500万元,总金额共计600万元。由于智源融汇未能履行约定,需要由公司承担差额补足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任管理层未获取到公司与长治银行《差额补足协议》相关的书面材料。上述《差额补足协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98,807万元,减值准备为58,230万元,账面净值为40,577万元。经过公司现任管理层核查,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对象疑似均与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合作关系。因此,公司现任管理层认为公司在原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存在联合相关方虚增资产及利润、未充分计提坏账准备的可能性。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现任董事会将采取措施,努力消除风险,积极与相关股东沟通,督促其尽快采取措施解决上述问题,争取尽快撤销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以西藏网金为被告、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金服”)为第三人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山中院”)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并申请保全西藏网金名下财产。中山中院立案受理后,于2021年8月24日做出裁定(案号:(2021)粤20民初272号),依法对西藏网金在广州银行的1.45亿元定期存单采取保全措施。该案件一审目前尚未正式开庭。
    2、针对上述疑似违规行为,公司已聘请专业机构,全力核查可能存在的疑似违规行为。如有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就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依法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勤勉尽责,保障上市公司稳定经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将认真反思整改,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管控,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审批及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不
断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4、公司将尽快采取各项措施争取达到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要求,待相应情形消除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它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可能因前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承担担保责任,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2、根据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公司前期运作不规范事项对公司合并报表潜在减少净利润金额约为19.78亿元,潜在增加现金流出金额约为9.77亿元。

    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箱、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 (0755)83232127

    2、邮箱:amdq_zqb@163.com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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