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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马电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奥马电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王建新先生、朱登凯先生及张枫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9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新)》、《2019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登凯)》以及《2019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枫宜)》。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决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2019 年决算数(万元)

营业收入                          739,25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28.85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反映
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20】第101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42,195,437.0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288,549.27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288,549.2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38,476,324.8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85,187,775.56元。
  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 2020 年度经营预算,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0-022)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以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以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
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2)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已履行相关审批、披露程序,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自查,出具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有效保证公司经营有序开展,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2020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拟开展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 10 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 3 亿欧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拟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银行金融工具对现
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已就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3、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操作过程合法、合规。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 2020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运营资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98 亿元、美元 0.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
度)。各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6)。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 亿元。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促进下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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