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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节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三)(2016/11/1)

公告日期:2016-11-01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6-123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收到与西北电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间接空冷系统设备订货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买方提供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间接空冷系统相关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及人员培训。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公司名称:西北电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瑞军;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电力工程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含国〔境〕外工程)的全过程总承包或分包、工程管理、工程招标代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和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对外派遣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发、送变电设备、计算机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通讯器材(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的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住    所: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20号西北电力设计院办公楼2层;

    6、西北电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西北电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是大型综合公司,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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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

机组项目间接空冷系统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及人员培训;

    2、合同总金额(含税):15678.66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陆佰柒拾

捌万陆仟陆佰元整);

    3、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具体如下:

    3.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

    3.2投料款为合同总价的20%;

    3.3 到货款为合同总价的55%;

    3.4调试款为合同总价的10%;

    3.5设备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

    4、生效条件:合同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署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货款两清之日起止。

    6、违约条款

    6.1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注及规格。若本合同

没有规定类似的标准和规格,则应满足货物预期的用途和本项目工程的生产要求、没有缺陷、在发货时是全新的和未被使用过的,且拥有正确的和现行的设计和完美生产工艺。买方对卖方及其分包商所进行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活动不减轻或免除卖方对本合同承担的义务或法律责任。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其质量保证义务,买方有权委派第三方履行此类义务,卖方承担全部由此产生的费用。

    6.2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

使合同设备推迟安装或停运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6.3 由于卖方责任,在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再次验收试验仍不能达到约定

的指标时,卖方应当承担违约金。

    6.4 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没有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技术协

议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以差额累进法计算费用向卖方收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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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0.5%;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合同设备不超过90日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和工程的实施,具体进度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不含税金额约占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113,377.76万元的11.82%。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2016年、2017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慢的风险。

    3、钢材、复合铝带材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本合同履行周期和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营业成本受到生产周期内钢材和铝材价格变动的影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毛利额可能会产生有利的影响,也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而使得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五、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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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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