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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被否决议案为:《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林永飞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11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376,279,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09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278,309,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599%;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97,970,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49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7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97,970,05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498%。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运国先生、郭葆春女士、梁洪流先生分别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376,279,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279,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7,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279,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7,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279,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7,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376,279,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7,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279,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7,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279,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7,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97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7,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279,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7,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279,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7,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7,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未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反对376,276,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未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反对97,967,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邹志峰律师、覃彦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摩登大道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