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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2

仁东控股: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霍东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96,102,22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5.02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95,883,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98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1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90%。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 人,代表股份 218,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9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列席现场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6,102,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6,102,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6,102,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6,102,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6,102,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 2020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6,102,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6,102,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392,3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392,3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392,3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6,102,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6,102,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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