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8 号”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为 582,010,574 股,其中购买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264,550,260 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317,460,314 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9,999,980.38 元,扣除发行手续费及券商承销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28,9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71,099,980.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100014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维护投资者的权益,上市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其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和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8114801013100106631,用于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
8114801013100106631 的专项帐户。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和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专户号码为:19290188000023978,用于“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的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注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号码
为 19290188000023978 的专项账户。2018 年 3 月 5 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及“在线教育平台及 O2O 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北京龙文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和“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76,994.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变更“在线教育平台及 O2O 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将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变更为 9,000.80 万元,缩减后结余的部分资金仍将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储。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注销了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莞分行,号码为 806880100015258 的专项账户;于 2019 年 12 月注销了厦门国际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号码为 8017100000010196 的专项账户。
终止原募投项目“在线教育平台及 O2O 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
项目”,结余的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由于公司已于 2022 年已将原全资子公司北京龙文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股
权对外转让且“在线教育平台及 O2O 建设项目”已终止,因此公司将北京龙文
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8114801013200230697)余额转至公
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8114801013800106630)进行储存,并对该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了注销。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专户余额(万元) 备注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8114801013800106630 5,790.73 活期存款、冻结
限公司 莞常平支行 状态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8114801013800106627 78.16 活期存款 、冻结
限公司 莞常平支行 状态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 805880100069571 68.61 现金管理账
限公司 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户、冻结状态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54140078801400000008 8,659.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限公司 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080010194060000687 22,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限公司 限公司长安支行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395000100200976149 4,8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限公司 莞分行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395000100200980654 5,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限公司 莞分行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395000100200985519 6,9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限公司 莞分行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57510181000010662 5,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限公司 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合计 58,296.50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114801013800106630、
8114801013800106627 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 805880100069571 中共有人民币
5,937.50 万元因诉讼纠纷被法院冻结。诉讼纠纷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法院文书暨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5)。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和“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76,994.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结转的金额为准);同意公司变更“在线教育平台及 O2O 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将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变更为 9,000.80万元,缩减后结余的部分资金仍将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储。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注销了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专项账户(账号:806880100015258),并于 2019 年 12
月 注 销 了 厦 门 国 际 银 行 股 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的专项账户(账号:
8017100000010196)。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在线教育平台及 O2O 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结余的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闲置专项资金(经费)使用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项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活期账户、定期账户以及用于银行理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东莞勤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莞勤上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