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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34 深市 棒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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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杰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 21 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7 人,代表股份143,411,5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2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14,967,3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28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28,444,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2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72 人,代表股份 883,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2%。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独立董事章贵桥先生、董事郑维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232,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3%;
反对 1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3%;弃权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0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395%;反对 1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0747%;弃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57%。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232,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3%;
反对 1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3%;弃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0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395%;反对 1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0747%;弃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57%。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236,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0%;
反对 15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0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925%;反对 15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6217%;弃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57%。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236,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0%;
反对 15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0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925%;反对 15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6217%;弃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57%。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100,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1%;
反对 28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9%;弃权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792%;反对 28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2.4689%;弃权 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2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234,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4%;
反对 1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6%;弃权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0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321%;反对 1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3160%;弃权 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232,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0%;
反对 1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6%;弃权
2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0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055%;反对 1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3160%;弃权 2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85%。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243,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7%;
反对 1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弃权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513%;反对 1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8743%;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44%。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231,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6%;
反对 15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0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263%;反对 15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6217%;弃权 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256,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1%;
反对 1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弃权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689%;反对 1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7792%;弃权 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2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232,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3%;
反对 1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