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未来 公告编号:2020-46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
售条件的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定制家居板块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总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全部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定制家居板块72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215.85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公司总部 24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21.54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7.39 万股,回购价格为 4.77 元/股(另行加计相关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4、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
公告》,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及到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以 4.77元/股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 216 名激励对象 1,738.6 万股限制性股票。该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26 日,预留部分 197.3 万股
限制性股票未登记。
5、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李万秋、吴其忠已离职,
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 2 人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35,000 股限制性股票。
6、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王永恒、李博、金振林、
赵国栋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 4 人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8,000 股限制性股票。
7、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确定以 2019 年 4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32.3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4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
8、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李万秋、吴其忠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35,000 股限制性股票。
9、2019 年 5 月 7 日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预留部分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0、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 4.38 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1、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原激励对象梁建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外,共有 209 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合计 511.74 万股限制性股票。
12、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及到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
予登记工作,以 4.38 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40 名激励对象 131.3 万股预留限制性
股票。该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
13、2019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7 月 4 日。
14、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张义群、周旭、蔡杰等
12 人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 12 人合
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26,90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435,900 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91,000 股。
15、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王永恒、李博、张义群、周旭等 16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694,9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某业务板块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业务板块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定制家居板块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总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全部达标,故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定制家居板块 72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215.85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公司总部 24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21.54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7.39 万股。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2、回购数量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调整。公司本次将回购注销定制家居板块 7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全部 215.85 万股、公司总部 2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 53.85 万股的 40%,即 21.54 万股。本次回购
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7.39 万股,占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2.70%,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 13.6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6%。
3、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
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由于上述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 2019 年度现金
分红目前未实际派发给其本人,而是暂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
支付,若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故本次回购价格将不因派发现金红利进
行调整,即 4.77 元/股,上述激励对象此次应予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对应的 2019 年度现金分红公司亦不再派发给其本人。
同时,按照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
向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购股资金的同期利息,利率按同期四大国有
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及建设银行)平均存款利率计算。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为 1,132.35 万元
(另行加计相关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减
数量 比例 (+,一)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137,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