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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6

华西能源: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3 年 5 月 24 日,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七
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签订了《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金额 55,094.05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64.13%。

    公司与交易需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47,699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 月 19 日

    登记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 97 号

    法定代表人:杜宪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900726880326W

    经营范围:筹融城市建设资金,负责承担城市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土地一级市场经营,城市建设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投资与资产管理,广告经营、发布、代理,停车场建设与服务

    2.关联关系:需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与需
方未曾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业主需方,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重要条款

    1.项目名称: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

    2.合同标的和服务范围:

    (1)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为 3×18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
锅炉+1×58MW 热水锅炉配 2×25MW 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2)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及其培训、试验、调试、试运行、监检、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和最终交付及配合机组并网手续等所有工作。满足国网电力公司并网前所有要求。

    主要包括设计、采购、制造、供货、土建、施工、安装、调试、移交等。
    3.合同金额:合计金额 55,094.05 万元。

    4.签订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776 天。

    6.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并自合同签订生效。
    (二)合同付款及结算方式

    按产品类别、根据总包方交付进度分别支付。其中,三大主机(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环保岛(脱硫系统、脱硝系统、除灰渣系统))预付款 20%、投
料款 30%、提货款 10%、到货款 15%、调试款 5%、质保金 10%。其余辅机、建安
等其他费用,参照前述方式、比例适当调整并根据交付进度支付。

    (三)违约责任的主要条款

    1.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赔偿 3 万元,因工
程延误造成的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格的 1%。

    2.其他违约:

    承包人违反本工程合同的约定,应当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按本工程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5000 元/次。

    (2)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按本工程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 3000-10000 元/次。

    四、本次合同项目其他相关情况

    1.项目采取国内通行的 EPC 运作模式。项目建成后将为当地企业和居民提供
气源、热源和电源,对进一步提升区域承载能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推进产业项目落地、助力园区打造特色产业集群等具有重要意义。

    2.经公开招投标,本次合同项目于 2022 年 8 月由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
联合体方式成功中标。后因联合体合作方原因导致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在公司不懈努力下,经申请仲裁裁决,本次合同于 5 月 24 日正式签订生效。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合同履行所需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和产能等要素,具备项目执行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本次合同总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64.13%,如能
顺利执行,将对公司后续相应年度期间的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影响。

    3.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在电站装备制造、电厂工程总包等业务领域已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并已成功实施了国内外数十个电站 EPC 工程总包项目,但在项目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因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等差异,公司可能存在对某个区域市场项目建设、工程管理等缺乏经验的风险。

    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公司还可能面临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项目实际执行成本超出预算成本的风险,项目最终执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3.尽管合同需方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由于项目投资金额大、工程执行周期长,在项目具体建设过程中可能临时出现资金紧张、支付滞后等情形,
公司由此可能存在应收账款增加、货款回收周期加大等风险。

    4.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公司还可能面临外部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需方签订的《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EPC 工程
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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