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5-016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理性。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规模相匹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79,066,174.29 元,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 1,378,525,883.96 元,扣除 2024 年度已实施 2023 年度的分配方案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 121,986,954.20 元,2024 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5,605,104.05 元。
公司拟以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09,934,77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43,973,908.40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1.34%。本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 0 元。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243,973,908.40 121,986,954.20 121,986,954.20
(元)
回购注销总额 0 0 100,016,051.3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257,397,263.76
股东的净利润 341,986,879.62 276,711,481.05
(元) (调整后)
合并报表 2024 年
末累计未分配利 2,356,111,980.99
润(元)
母公司报表 2024
年末累计未分配 1,935,605,104.05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现金分红 487,947,816.8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回购注销 100,016,051.32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平均净利润 292,031,874.8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现金分红 587,963,868.12
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
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理性。
2、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
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
动 相 关 的 资 产 除 外 ) 的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核 算 及 列 报 合 计 金 额 分 别 为
1,063,701,370.25 元、1,027,435,825.95 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9.87%,16.07%,均低于 50%。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