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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5-02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16 号常州亚玛顿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金锡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5 人,代表股份 87,378,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591%;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67,42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2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19,951,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42%。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466,9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五、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7,30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6%;反对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 6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726%;反对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84%;弃权 6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290%。

  表决结果:同意 87,30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6%;反对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 5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726%;反对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93%;弃权 5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08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7,299,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0%;反对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 5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656%;反对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93%;弃权 5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151%。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7,296,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6%;反对 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 5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230%;反对 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89%;弃权 5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08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33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34%;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193%;反对 2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40%;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6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217,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59%;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弃权 1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387%;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52%;弃权 1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36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91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5%;反对 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0%;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591%;反对 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95%;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14%。
  关联股东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林金锡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293,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6%;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弃权 5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734%;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42%;弃权 5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22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295,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6%;反对 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303%;反对 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01%;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9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300,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1%;反对 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583%;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03%;弃权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1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