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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2

证券代码: 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 2018-01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常州亚
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3 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200 万股新股。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非公
开发行” ),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2017 年 4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前述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7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1004 号)。 并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披露了《 常州
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回复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上
述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并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2017 年 10 月 30 日,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7 年 11 月 27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3 号), 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3,200 万股新股。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
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以上内容详见以上内容详见公
司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非公开发行批复文件后,已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事
宜。但鉴于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前期已由自有资金先行投入,截至目前项目
进展较为顺利,对于项目尚未完成的部分所需资金将继续由公司自有资金给予解
决。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经审慎决策,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8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同时,公司
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
近期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的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
各种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