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9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在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其中公司本部申请不超过 30 亿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全年授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贷、中期流贷、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保函、中企云链等业务。以上综合授信形式包括纯信用授信、集团总部担保授信、集团以债务加入的方式为子公司债务承担无条件的付款责任(中企云链业务)以及集团内部子公司间互保授信,在特定项目上除了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外,还可以用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其中集团以债务加入的方式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的子公司及限额以集团向银行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金融机构、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特定项目的需要,同意其用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融资,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二、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因此上述综合授信是合理和必要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是为了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