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44,137,37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5.17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41,448,29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57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689,0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0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689,17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60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689,0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07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列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097,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6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11%;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097,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6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11%;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097,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6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11%;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097,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6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11%;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8,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5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3%;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 2024 年度
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097,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6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11%;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 2024 年度
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097,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6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11%;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610,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44%;反对
526,4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2,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4240%;反对
526,4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7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097,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6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11%;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632,6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37%;反对
1,504,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0469%;反对
1,504,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95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097,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6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11%;反对3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489,3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2,647,9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