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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4

爱康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2.2元/股(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截至2021年9月13日,本次回购方案尚未实施。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情况

  (一)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

    近期公司股价持续上涨,目前公司股价已经超过此前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目前公司经营向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的长效机制,更好的回报中小股东,公司拟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对回购价格上限作出修正。

  (二)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低于人民币2.2元/股(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主要是因为近期市场和公司股价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为切实推进和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数量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以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实施回购。按照本次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5元/股(含)的条件下,以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测算,本次预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8,000,000股(含),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4,482,689,935股的0.1785%;按照本次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5元/股(含)的条件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测算,本次预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6,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482,689,935股的0.356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回购股份方案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回购股份方案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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