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03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鲁忠芳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情况
1、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鲁忠芳 是 7,000,000 5.62% 0.11% 2025 年 6 2026 年 1 阮晋
月 20 日 月 5 日
合计 — 7,000,000 5.62% 0.11% — — —
2、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质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期 押
名称 第一大股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股 充质 始日 日 质权人 用
东及其一 押 途
致行动人
质权人办 中国中信
鲁 理完毕解 金融资产 质
忠 是 7,000,000 5.62% 0.11% 否 否 2026 年 除质押登 管理股份 押
芳 1月5日 记手续日 有限公司 担
为止 湖南省分 保
公司
合 — 7,000,000 5.62% 0.11% — — — — — —
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前质押股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限 占已质
名称 (股) 比例 份数量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结、标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记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鲁忠芳 124,651,798 2.02% 92,650,000 99,650,000 79.94% 1.62% 0 0.00% 25,001,798100.00%
李永新 838,907,23213.60%559,433,598 559,433,598 66.69% 9.07% 559,433,598100.00% 279,473,634100.00%
北京中
公未来
信息咨 80,000,000 1.3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询中心
(有限
合伙)
合计 1,043,559,03016.92%652,083,598 659,083,598 63.16% 10.69% 559,433,598 84.88% 304,475,432 79.19%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是股东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承接公司对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相关债务重组事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务重组及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68)。
2、股东鲁忠芳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92,65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4.3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0%,对应融资余额 0 万元;鲁忠芳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对应融资余额 0 万元。
李永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449,277,945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3.5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28%,对应融资余额 40,000 万元;李永新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对应融资余额 0 万元。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确认,其存在债务负担较重、资金链紧张的情况,股东目前正在积极处置其控制的长期资产。
3、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融资成本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的情况。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的比例较高,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则上述股份存在后续被采取司法处置或强制执行等风险,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本次质押不存在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管理等产生影响的情况;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