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39 号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的日常监管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2021 年三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45 亿元,同比减少
68.79%,实现净利润-7.93 亿元,去年同期为 15.54 亿元,你公司在三季报中称参培人数减少对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根据你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你公司提供的培训服务分为普通班和协议班,对于普通班,你公司通常在培训服务结束的当月确认收入,对于协议班,由于存在笔试或面试不通过退费的条款,你公司通常在满足不退费条件的当月确认收入。
(1)在此前对关注函的回复中,你公司仅披露当期协议班的参培人数,并未完全体现出收入确认同协议班人数的实际关系。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2021 年各个季度协议班收入的明细情况,包括不可退费部分确认的收入及人数、笔试通过不退费部分确认的收入及人数、笔试不通过不退费部分确认的收入及人数、面试通过不退费部分确认的收入及人数、面试不通过不退费部分确认的收入及人数,并同 2019 年和 2020 年各个季度进行比较,说明人数、通过率、人均单价、退费率等关键因素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根据此前你公司对关注函的回复,对于普通班,你公司通常在培训服务结束的当月确认收入。根据你公司回复中列明的数据,
2021 年前三季度,你公司分别为 83.73 万、58.75 万和 25.23 万人次
提供普通班培训服务,分别实现收入 4.52 亿元、5.99 亿元和 4.39 亿
元,对应的单价分别为 540 元/人次、1020 元/人次和 1740 元/人次。
此外,2021 年前三季度,你公司公务员序列、事业单位序列、教师序列和综合序列普通班的对应单价分别为 1593.50 元/人次、719.88 元
/人次、402.74 元/人次、和 940.28 元/人次,分别较 2020 年变动 40%、
-7%、87%和 19%。请你公司结合 2019 年和 2020 年的相关数据说明
不同季度普通班单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021 年度不同序列普通班单价较去年发生较大变动的原因,在省考和教师招录及报名人数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你公司公务员序列和教师序列单价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2、根据你公司此前对关注函的回复,2021 年前三季度公务员序
列收入降低的原因包括考试时间提前,备考时间缩短部分学生弃考以及你公司培训时间缩短,产品供给减少,培训周期较长的长线班学员出现锐减,公司业务部门估计因考试提前一个月导致省考联考的收款金额减少 25-35 亿元左右。
(1)据公开资料统计,2018 年至 2021 年省考招录人数分别为
15.13 万人、13.47 万人、16.37 万人及 15.86 万人,2021 年招录人数
高于 2019 年。你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公务员序列的参培人数及收入
分别较 2019 年减少 16%和 11%,较 2020 年减少 42%和 21%。请说
明你公司 2021 年针对公务员序列提供的产品数量、长线班学员的数量,说明同 2019 年、2020 年的差异情况,并结合近三年的报名人数、考试人数的变化说明你公司 2021 年公务员序列人数及收入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市场占有率是否下降。
(2)2021 年你公司公务员序列收入同比减少 8.49 亿元,但你公
司预计省考联考项目收款金额减少 25至 35 亿元。请你公司具体说明预计收款金额减少 25 至 35 亿元的具体过程,收款金额减少对营业收入的影响情况。
3、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你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 23.13 亿元,主要为预收培训费,
较期初下降 26.13 亿元。2021 年 1至 9 月,你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为 37.64 亿元,同期营业收入为 63.01 亿元,其中第三季度你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05 亿元。
(1)2020 年四季度末、2021 年一季度末、二季度末、三季度末,你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49.25亿元、50.71 亿元、42.29 亿元和23.13亿元,合同负债在 2021 年二三季度大幅下降。请你公司详细列示自各个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上期发生变动的明细情况,包括各报告期内新收到的预收培训费及人数、各报告期内预收培训费转为营业收入的金额及对应的人数、各报告期内退还培训费的金额及人数等,并同2019 年和 2020 年相关数据进行对比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差异,请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你公司 2019 年 9 月底、2020 年 9 月底合同负债(原预收款
项)余额为 39.18 亿元和 74.11 亿元,分别较期初增长 19.98 亿元和
47.77 亿元。请你公司补充列明近三年三季度末合同负债(预收款项)的明细情况和结算进度、预收培训费的人数,并结合你公司参培人数等说明合同负债同营业收入规模是否匹配。
(3)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你公司在 1至
9 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 37.64 亿元,在 1 至 6 月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现金 42.69 亿元,对应你公司 7至 9 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净流出现金 5.05 亿元。请你公司说明销售商品收到现金为负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实际退款的金额及人数,你公司退费率是否同前期产生较大变动,如是,请说明退费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核查说明前期预收培训费是否存在虚增的情形。
4、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前三季度,你公
司财务费用分别为-0.03 亿元、2.04 亿元、4.31 亿元和 3.84 亿元,其
中 2018年至 2020年手续费分别为 0.36亿元、0.99亿元和 2.92亿元。根据你公司前期定期报告,手续费包括交易手续费及学员通过贷款支付学费时你公司承担的利息成本。
(1)请你公司详细列示 2018 年以来,各年度财务费用中手续费的具体明细。
(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学员贷款支付学费的具体模式、资金支付过程、贷款的利率情况、该模式影响你公司财务费用的具体过程。
(3)请你公司详细说明 2018 年以来,通过贷款方式参与你公司培训的人数、预收培训费的金额、实际转为收入的金额以及占总人数、总预收培训费和总收入的比例,并说明贷款模式形成的退费率是否同你公司正常退费率存在差异。
(4)请你公司说明贷款模式下提供贷款金融机构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成立时间、股东结构、是否同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并核查在贷款模式中是否存在恶意放贷恶意催收等违规经营行为,对你公司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5、2018 年以来你公司短期借款增长较大,2017 年末你公司短期
借款为 1亿元,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底,
你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6.07亿元、28.67 亿元、39.76 亿元和48.44亿元。同期你公司货币资金、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金额合计约为
47.01 亿元、64.02 亿元、89.19 亿元和 34.20 亿元。
(1)根据你公司此前对我部问询函的回函,你公司称需要充足资金应对可能的退费。你公司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货币资金、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金额扣除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后为 27.81亿元、37.68 亿元和 39.94 亿元,仍大于短期借款金额。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在货币资金充裕的情况下持续大幅新增债务的原因、用途和合理性。
(2)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 至 9 月,你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 176.62 亿元、277.75 亿元、425.59 亿元和98.41 亿元。请你公司详细列示投资支付现金的具体内容及合理性,并说明截至目前相关投资的收回情况或建设情况。
6、根据你公司此前定期报告,2020 年 1 月 13 日,你公司与辽
宁瀚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发未来学习城项目,你公司投
入 2 亿元项目保证金。根据你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辽宁瀚辉实业有限公司为第一大欠款方,金额为 2 亿元,性质为押金及保证金。请你公司说明辽宁瀚辉实业有限公司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相关合作项目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合作开发项目截止目前的进展情况,是否按照预计进度进行,项目建设是否存在异常。
7、2021 年 6 月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37.63 亿元,其中
主要包括 30.99 亿元的预付土地款和 5.01 亿元的投资款。请你公司说
明上述两笔大额款项的具体情况,交易对手方的详细信息,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截止目前的进展情况,是否按照预计进度进行。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12 月 20 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