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 围海 公告编号:2025-07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确定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单位。
目前,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上述项目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包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人: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2、承包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3、该项目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4、工期:630 个日历天
5、公司与发包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签约合同价:155,930,014 元
2、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秀屿区埭头镇23个行政村,拟铺设配水管道1,732.436公里,表后采用 DN25PVC(M)管铺设 1,067.248 公里,共配远传智能水表 38,116套,共设不锈钢水表箱 10,893 个,闸阀井、手孔井等构筑物 1,648 座,新建加压泵站 10 座。
3、结算方式:工程款按月计量。按监理人审核进度款的 80%拨付,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 80%时,暂停付款,预留 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累计支付至结算总价 97%,剩余结算总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2 年。
质保期内承包人未及时履行修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自行修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4、工期:630 个日历天
5、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24 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6.28%,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公司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方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