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5 年 4 月 21
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4人,分别为:张荣富、蔡艳红、夏阳、刘洋。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蔡艳红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及实际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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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核查,202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页以下无正文)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艳红 张荣富 刘洋
夏阳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艳红、张荣富、刘洋、夏阳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