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5-03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 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文件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组织和行为,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
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其前身福建闽发铝业有限公司整体 公司系由其前身福建闽发铝业有限公司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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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福建省 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福建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于 2011 年 7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于 2011 年 7 月
月 25 日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5 日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63372595。
913500001563372595。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定代表人。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3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4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
司建立党的组织,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 司建立党的组织,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
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 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
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 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
织在公司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 织在公司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
公司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公司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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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6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书。 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成为一家现代化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成为一家卓越的
的大型铝型材加工企业,跻身中国高端铝型 铝加工企业,树立行业标杆,打造国际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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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前列,塑造中国名牌。美化人们的生活环 美化生活环境,提升生活品质。
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等权利。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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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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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0 938,630,18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938,630,18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938,630,183 股,无其他种类股。 938,630,183 股,无其他类别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第二十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附属企业)不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
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 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
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经股东会 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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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
本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 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 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
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 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
以上通过。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12 批准的其他方式。 其他方式。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
超过已发行股份 50%的股份。但以非货币财
产作价出资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董事会依
照授权决定发行股份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已
发行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对公司章程该项记
载事项的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的,董事会
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