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8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一)变更注册资本
因公司完成9,121,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减少至1,415,267,079股,注册资本减少至 1,415,267,079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取消监事会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
本次修订后,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统一将“股东大会”的表述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表述,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鉴于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所实行的分级授权、集体决策、专业审议、全程监督的工作机制,已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中得以体现,因此公司2015年发布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
理层,全权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最终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变更及备案内容为准。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度变更清单具体如下:
序号 涉及制度 修订/制定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是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6 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 否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 1-3 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修订及制定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