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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25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6-016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诉案件: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本诉请求金额为 56,852,397.26 元(其中,利息损失暂算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由于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二)反诉案件: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反诉被告。

  3、涉案金额:反诉请求金额为 77,253,939.28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由于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本诉案件基本情况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因美”)因专利合同纠纷向浙
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起诉了被告黑龙江丰佑麻类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丰佑”),并收到杭州中院发出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浙 01 民初 3561 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黑龙江丰佑以发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向杭州中院反诉本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反诉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反诉原告:黑龙江丰佑麻类种植有限公司

  反诉被告: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因其违约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7,253,939.28 元;

  (2)反诉被告承担全部反诉费用。

  3、案件事实和理由

  黑龙江丰佑与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2022 年 1 月分别签订了《专利产品独
家许可(排他性经营)暨共同研发合作协议》《专利产品独家许可(排他性经营)暨共同研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黑龙江丰佑主张其已按照案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核心义务,具体表现为:一是落实了权利保证义务,黑龙江丰佑已向公司交付了协议约定的三个专利所涉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相关申请文件,并已成功获得专利权,保证了发明专利权利的完整与可实施性。二是落实了独家许可义务,自案涉协议生效至今,黑龙江丰佑严格遵守排他性承诺,未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孕产妇奶粉和奶基营养品领域内,与任何第三方就该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研发、生产或销售,确保了公司在中国大陆市场的独家地位。三是配合研发义务,黑龙江丰佑始终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准备根据公司的具体需求,依约提供研发场地、技术文件及技术支持。黑龙江丰佑主张公司在收取专利文件,获得在中国大陆二十年在孕产妇奶粉和奶基营养品范围内开发专利产品的独家许可排他性经营权后,未如约履行作为合同主导方及需求方的主
要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黑龙江丰佑为保障未来公司安排专利产品、共同研发新产品的大规模生产,已进行了大量的、不可撤销的前期投入,据不完全统计,各项经济损失合计77,253,939.28 元。黑龙江丰佑主张公司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诉讼案件及其他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维护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反诉状》。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