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337,107.7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9,603,050.0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960,305.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期末合并报表中累计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21,666,317.95 元、母公司 2024 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5,440,255.82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 221,666,317.95 元为依据。
为积极回报股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股本 1,059,988,92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后(截至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议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650,000 股)的股本
1,049,338,9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共
计分配现金 41,973,556.88 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2.58%;2024 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外,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其他现金分红事项,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 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41,973,556.88 元(含税);公司 2024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以此计算合计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41,973,556.8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92.58%。
如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公司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利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1,973,556.88 27,559,709.27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337,107.70 28,402,659.49 -
59,902,759.3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21,666,317.95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335,440,255.82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69,533,266.15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612,335.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69,533,266.15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否
他风险警示情形
通过上述表格指标计算,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顺灏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顺灏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利润分配的原则及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影响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 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
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分别合计为 10,579.36 万元、10,667.53 万元,并且合计数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3.72%、3.82%,未达到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完成,公司将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对回购账户股份予以剔除,具体剔除数量以届时回购账户股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