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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57 深市 洽洽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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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洽洽食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自6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首次增持股份金额4,999,017.00元)。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23 年 6 月 6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期间,华泰
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9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增持股份成交金额为 49,989,612.00 元。本次增持完成后,华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15,323,64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2.47%。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计划增持主体: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华泰集团持有公司股票 213,833,043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2.18%。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华泰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公告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披露过增持计划,该增持计划已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实施完毕,具体详见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发布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
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4、华泰集团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2023 年 6 月 6 日已增持股份金额 4,999,017.00 元)。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3 年 6 月 6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除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华泰集团于 2023 年 6 月 6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49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增持股份成交金额为 49,989,612.00 元。本次增持股份成交金额未超过增持计划中的增持股份金额上限,本次增持股份未在限制买入的窗口期内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增持计划。本次增持实施前后华泰集团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股份            目前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华泰集团    213,833,043    42.18%    215,323,643      42.47%

    四、律师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华泰集团因本次股份增持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2、华泰集团承诺: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华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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