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医疗”、“公司”、“本公
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lnfo。com.cn)的本公司招殷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
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和“公
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桂秋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梁桂添、梁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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