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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8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8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园”)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4,772,2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3.74%)。创业园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60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6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60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6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其中持有无限售股

                                      比例        份数量(股)

    南京新联创业园  364,772,203        43.74%        364,772,203

    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部分股东(为部分已退休员工)的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其转增股份、二级市场增持取得股份及其转增股份

    3、拟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4、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期间:创业园计划减持总数不超过 30,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其转增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其转增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二级市场增持取得股份及其转增股份不受上述限制。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若此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公司总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减持比例、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视减持时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创业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事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2011 年 02 月 11 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增持期间的股份锁定承诺

    (1) 2015 年 7 月 15 日,创业园承诺在增持期间(自 2015 年 7 月 16 日起
六个月内)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2017 年 5 月 31 日,创业园承诺在增持期间(自 2017 年 5 月 31 日起六
个月内)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2018 年 10 月 18 日,创业园承诺在增持期间(自 2018 年 10 月 16 日起
六个月内)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创业园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备查文件

  创业园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