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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43 深市 万和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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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9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暨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和五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五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根据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565,906.12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2,656,590.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0,889,549.52元,扣除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10月11日向全体股东已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441,836,844.60元后,2024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2,962,020.4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准的原则,2024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2,962,020.43元。

  2、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并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和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743,6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2,085,259股)的总股本741,514,7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77,963,537.8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3、如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325,242,486.04元(包括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的2024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派发的现金股利147,278,948.20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董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和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4年1月25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205,259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0,002,947.63元(含交易费用,其中2024年度支付的回购股份金额为1,198,729.25元)。

  2024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和已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额为326,441,215.29元(含回购股份交易费用),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64%。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25,242,486.04    294,557,896.40  245,388,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657,625,480.85    568,232,896.74  550,038,167.19

  润(元)

  合并报表 2024 年度末累计未                2,907,912,686.64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 2024 年度末累计                  612,962,020.43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865,188,382.44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591,965,514.93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865,188,382.44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即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146.16%。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分别为16.23亿元和14.92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8.48%、17.77%,均低于50%。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的考虑,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求等因素,董事会制订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增强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求
以及对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其他说明

  1、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义务及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五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