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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万和电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和五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467,576.15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9,846,757.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69,708,730.98元,扣除于2023年6月5日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297,440,000元后,2023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0,889,549.52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743,6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05,259股)的总股本736,394,7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说明

  1、董事会五届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五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3、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4、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为1,461,465,606.98元,现金流较为充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5、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12个月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五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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