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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1)

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ST 海源        公告编号:2025-103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浩先生召集
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浩、唐茂
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确认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刘浩、唐茂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本议案逐项审议表决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浩、唐茂
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浩、唐茂
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浩、唐茂
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紫锳”)。滁州紫锳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浩、唐茂
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
行股票的价格为 5.61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浩、唐茂
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5.61 元/
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预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9,215,686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限售期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浩、唐茂
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完成后,滁州紫锳认购的本次发行的新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浩、唐茂
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浩、唐茂
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浩、唐茂
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浩、唐茂
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须经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且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浩、唐茂
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浩、唐茂
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刘浩、
唐茂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浩、唐茂
辉、肖浩如回避表决。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 》(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