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54 号《关于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获准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齐
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结果及缴款通知》,本次发行对象为李学峰,发
行数量为 65,375,231 股,发行价格为 4.20 元/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74,575,970.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4,575,970.20 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 3,108,407.21 元后,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 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271,467,562.99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 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165,010.98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70,410,959.2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261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的 211752306386 银行账户存
储上述募集资金。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已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款合计人民币
271,467,562.99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中国银行淄博临淄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会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211752306386 年产 20 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 注销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账户单位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期末余额(元)
齐峰新材料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1752306386 2024 年 12 月 27 日
有限公司 淄博临淄支行 注销
注:期末,募集资金 270,410,959.22 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节余资金411,940.48 元及注销当日结算利息 20,717.07 元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0 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方式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自 2023 年 3 月 6 日起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合计为 30,111.01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募集资金置
换先行投入的资金 27,041.1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 2023 年 3 月 6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起截止 2024 年 11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月30日自有资金已
投入金额
年产 20 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 75,637.01 27,457.60 30,111.01 27,041.10
总计 75,637.01 27,457.60 30,111.01 27,041.10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包
括利息收入)411,940.48 元及注销当日结算利息 20,717.07 元已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节余资金
主要是尚未置换律师费用 188,679.24 元、会计师费用 28,301.89 元,与节余发行费用 103,773.59 元,
以及收取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 30 元)91,185.76 元形成的。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0 元。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457.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041.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041.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已变 项目可
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目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本年度投 累计投入 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到预计 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含 总额 (1) 入金额 金额(2)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效益 重大变
部分 (2)/(1) 期 化
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