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521 深市 齐峰新材


首页 公告 齐峰股份: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齐峰股份: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2-04-19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2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议案的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
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18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支持人:董事长李学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47,991,82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0,615万股的71.7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和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鉴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
行了现场见证。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147,991,82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
意票147,991,82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147,991,82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
意票147,991,82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147,991,82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
意票147,991,82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147,991,82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
意票147,991,82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147,991,82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
意票147,991,82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147,991,82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
意票147,991,82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有效表决票数147,991,82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
意票147,991,82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147,991,82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
意票147,991,82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201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147,991,82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
意票147,991,82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147,991,82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
意票147,991,82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经营用地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147,991,82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
意票147,991,82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147,991,82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
意票147,991,82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路清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作2011年度述职报
告;该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发表独立意
见情况、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等履职
情况进行了说明。述职报告全文2012 年3 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六、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阎登洪律师、刘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