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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关于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7

宝馨科技:关于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合作协议》系双方计划在清洁能源和综合能源等领域全面建立合作关系,后续具体项目实施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2、 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具体金额,不会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合作的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根据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公司于近日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国际控股”)签订《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计划在清洁能源和综合能源等领域全面建立合作关系。本次签订《合作协议》有利于推动能源产业绿色清洁发展,加深双方合作深度,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公司情况介绍:京能国际控股是北京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京能国际系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企业(股份代码00686.HK),主要从事光伏、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的投资运营,是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北京市国资委直属企业)重点打造的国际化、市场化清洁能源投资平台。京能国际主要从事光伏发电、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以及氢能、储能、综合能源等领域的项目投资运营,业务范围遍布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澳大利亚、越南等RCEP国家海外新能源市场。

  2、成立日期:2021年3月18日

  3、法定代表人:张平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6号1层0100室

  7、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招标代理;货物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公司与京能国际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9、履约能力分析:京能国际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积极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推动能源产业绿色清洁发展,双方计划在清洁能源和综合能源等领域全面建立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双方承诺在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合作共赢”的总体原则,建立全面、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合作领域

  双方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地域、行业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效应,就光伏、风电、充换电项目开发建设、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针对具体合作项目,双方通过签订具体协议(具体名称和内容视情况而定),约定具体合作事宜。
  (三)合作内容

  1、双方同意发挥各自的专长及优势,在国内外新能源、综合能源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共同研究推动新能源创新发展模式。双方拟在光伏风电项目投资开发领域每年合作 500MW,三年拟合作总规模 1.5GW;拟在充换电项目投资开发领域每年合作 20MW,三年拟合作总规模 60MW。投资开发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申报、为彼此整合其它第三方项目资源等。具体合作项目的装机容量、总投资金额等以相关政府部门最终批复以及甲方内部投资决策机构最终确定为准。

  2、甲方同意在前述合作项目获取建设指标以及项目前期合法合规手续并具备开工条件开展招投标工作后,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采购制度的前提下,在符合甲方要求且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或其推荐的、具备特定优势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先进、创新创造能力强,被政府机构、大型企业集团列为/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优质企业名录、红名单主体等)的光伏组件品牌。

  3、双方同意就双方认为较成熟项目的交易事宜开展实质性工作。在乙方配合提供项目基础材料的前提下,甲方尽快针对项目边界条件开展投资收益测算工作并提供项目报价,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达成股权交易。

  4、双方同意就产业全面融合、电站运维、新能源科技应用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探讨合作模式,共同打造核心竞争力。

  5、双方同意,按照市场化原则,在符合国家及双方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对方为合作对象。

  (四)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由于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进行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坦诚、互谅的态度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协议。

  (五)约束条件


  本协议是双方进行进一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指导、促进双方开展全面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构成双方具体合作业务(项目)项下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六)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叁年,期满自动失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合作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公司与合作方在各自领域、地域、行业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效应,就光伏、风电、充换电项目开发建设、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双方强强联手,优势互补,增强公司整体实力。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后续项目能顺利推进,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合作协议》属双方开展合作的初步意向,合作双方将在本协议基础上就具体合作项目另行协商签订协议等,本协议所述事项受投资增资、项目工期安排、资金筹措情况、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以后续签署的正式协议约定及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为准;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具体金额,不会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合作的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影响程度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合作协议》签订后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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