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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13 深市 蓝丰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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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1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海南闻勤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闻勤顺为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23,793,41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3349%的股东海南闻勤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闻勤顺为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南闻勤”)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267,81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海南闻勤发送的《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海南闻勤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闻勤顺为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海南闻勤持有本公司股份 23,793,41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33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司法拍卖公开竞价买入;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267,81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海南闻勤于 2023 年 9 月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公司原股东王宇持有的公司
33,61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分别 2023 年 9 月 13 日、9 月 27 日公司于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第 6.4.10 条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司法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执行,因此,海南闻勤应当遵守原股东王宇作出的相关承诺。

  2025 年 12 月,公司与海南闻勤签署了《业绩补偿支付协议》并收到海南闻
勤支付的全部业绩补偿款,原股东王宇作出的相关承诺已由海南闻勤履行完毕;2026 年 1 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海南闻勤办理了 23,793,411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禁手续。相关承诺及履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闻勤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海南闻勤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