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分
别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5-020)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另有 4 名 2024 年激励计划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将前述按规定不得解除限售的共计 19,716,3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将由 375,280,278 股变更为 355,563,978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375,280,278
元变更为 355,563,978 元。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
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7 月 30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 2 号证券部
联系人:王优
联系电话:0516-88920479
邮箱:lfshdmb@jslanfeng.com
邮编:221400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