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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11 深市 中顺洁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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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10-11-2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山市东升镇坦背胜龙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中顺洁
    柔”或“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
    文。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
    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
    规定”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如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集团”)
    及其关联股东中顺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顺”)、中山市中基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基投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其他股东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兴投资”)、广州
    市佳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畅贸易”)、成都华明光源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明光源”)、常德益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嘉贸易”)、彭
    州市亨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茂贸易”)、深圳市加德信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加德信”)、中山市新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投资”)、
    中山市辉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龙投资”)、中山市一帆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帆投资”)、中山市裕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3
    “裕龙投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成员邓颖忠、邓冠彪、邓冠杰承诺:自本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的邓颖忠和
    邓冠彪同时还承诺:上述股权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岳勇、
    刘欲武、李红和温爱玲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
    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5)除上述承诺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在公司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0 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及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比表中2010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09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
    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539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
    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其中网下配售800万股,网上发行3,200股,发行价格为3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
    的通知》(深证上[2010]37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中顺洁柔”,股票代码“002511”;其中本次公开
    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2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1月25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
    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0 年11月25日
    (三)股票简称:中顺洁柔
    (四)股票代码:002511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000万股5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
    提示”。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股票配售对象参与网
    下配售获配的800万股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于2010年11月25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3,200万股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10年11月25日起上市交易。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发行后持股数
    (股)
    发行后持股比例
    (%)
    所持股份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
    开发行
    前的股
    份
    中顺集团 48,098,640 30.0617 2013 年11 月25 日
    香港中顺 34,356,240 21.4727 2013 年11 月25 日
    隆兴投资 12,000,000 7.5000 2011 年11 月25 日
    佳畅贸易 6,639,000 4.1494 2011 年11 月25 日
    中基投资 4,642,200 2.9014 2013 年11 月25 日
    华明光源 3,608,400 2.2553 2011 年11 月25 日
    益嘉贸易 3,173,520 1.9835 2011 年11 月25 日
    亨茂贸易 2,908,680 1.8179 2011 年11 月25 日
    加德信 2,553,240 1.5958 2011 年11 月25 日
    新达投资 1,800,000 1.1250 2011 年11 月25 日
    一帆投资 80,040 0.0500 2011 年11 月25 日
    辉龙投资 80,040 0.0500 2011 年11 月25 日
    裕龙投资 60,000 0.0375 2011 年11 月25 日
    首次公
    开发行
    的股份
    网下配售的股份 8,000,000 5.00 2011 年2 月25 日
    网上发行的股份 32,000,000 20.00 2010 年11 月25 日
    小计 40,000,000 25.00 -
    合 计 160,000,000 100.00 -
    注:本表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本表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S Paper Co., Ltd.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邓颖忠
    成立日期:2008 年12 月31 日由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顺纸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中顺纸业有限成立于1999 年5 月28 日
    公司住所:中山市东升镇坦背胜龙村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高档生活用纸系列产品(不含印刷工序)。产品国内
    外销售。
    主营业务:中高档生活用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C31 造纸和纸制品业
    电 话:0760-87885678
    传 真:0760-87885677
    互联网址:http://www.zhongshungroup.com
    电子信箱:dsh@zhongshungroup.com
    董事会秘书:张海军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
    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期
    邓颖忠 男 59 董事长 2008.12.12-2011.12.11
    莫淑琳 女 60 董事 2008.12.12-2011.12.11
    邓冠彪 男 32 董事、总经理 2008.12.12-2011.12.11
    刘欲武 男 39 董事、副总经理 2008.12.12-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