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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鼎龙: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ST鼎龙: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 鼎龙        公告编号:2024-010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鼎龙,股票代码:002502)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19日和2024年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询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随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发现公司部分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改变,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部分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转为按照单项计提,并补充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公司对2023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相应修正,并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经核查,除上述业绩预告修正外,公司前期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
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前述情况外,公司前期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因公司2022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5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请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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