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0-05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28,725,1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5 月 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7 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276 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06*****308 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08*****797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其他说明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止,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自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
生变化。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29
层
咨询联系人:商若然
咨询电话:0351-8686983
传真电话:0351-8686667
七、备查文件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公司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