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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发: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2

*ST雪发: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 雪发          公告编号:2023-074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3年12月22日停牌一天,并于2023年12月25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12月25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雪发”变更为“ST雪发”,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85”,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雪发”变更为“ST雪发”。

  3、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85”。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12月25日。

  5、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3年12月22日停牌一天,并于2023年12月25日开市起复牌。

  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2年5月6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雪松发展”变更为“*ST雪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06,801,782.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887,898.1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3,309,461.76元,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85,334,574.83元。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因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7条和第9.3.8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5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4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于2023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
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前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394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根据二次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于本公告披露日披露了问询函回复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鉴于公司当前仍存在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等其他重大风险,投资者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3年12月22日停牌一天,并于2023年12月25日开市起复牌;自2023年12月25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雪发”变更为“ST雪发”,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85”,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措施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推动公司经营稳健发展,重点提升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在聚焦主业的基础上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市场变化,挖掘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重点提升盈利能力。同时,结合经营目标继续开展资产结构优化,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推动公司经营长期稳健发展。

  2、继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持续强化内部管理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强化内部管理;针对业务模式调整相应优化组织
结构,注重员工人效提升,夯实稳健发展基础。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85518189  传真:020-85518189

  电子邮箱:cedar002485@cedardevt.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

  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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