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
币 19.74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35 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生
效日期:2025 年 9 月 26 日。
2、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进行调整,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9 日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公司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9.7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9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91%。最高成交价为 18.34 元/股,最低为 18.12 元/股,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9,998,282.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9.74 元/股(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9.74元/股(含)调整为 35.00 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以公司总股本 850,523,941 股为基数,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5.00 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仍需要回购数量约 857,192股至2,285,763股,累计回购数量约为1,955,592股至3,384,163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约 0.230%至 0.398%。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35.0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该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系结合证券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五、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因此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