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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 3 路 99 号成都市新
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 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由董事夏玉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8人,代表股份163,947,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150%。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参会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54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153,398,1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434%。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42人,代表股份 57,903,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8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1,383,5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58%;反对 2,525,7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06%;弃权 3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6%。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1,384,5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64%;反对 2,517,8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57%;弃权 45,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1,390,5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01%;反对 2,511,8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21%;弃权 45,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1,392,9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16%;反对 2,512,0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22%;弃权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2.00《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补选卫德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卫德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卫德佳先生获得选票 160,005,1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951%,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960,6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907%。

  2.02 补选谭洪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谭洪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谭洪涛先生获得选票 159,987,1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841%,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942,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596%。

  2.03 补选唐岚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唐岚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岚女士获得选票 160,015,2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12%,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970,7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08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罗楷燃律师、刘子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