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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日期:2026-01-16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86.96 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86.96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1,499,540 股至 22,999,0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6%至 0.32%。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6.96 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及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10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在本次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86.96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1,499,540 股至 22,999,0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6%至 0.32%。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 万元的股份回购专项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如遇监管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执行)。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86.96 元/股(含)
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为 11,499,540 股。

  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711,805      0.23%      28,211,345      0.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269,107,819    99.77%      7,257,608,279    99.61%

 股份总额              7,285,819,624    100%        7,285,819,624    100%

  注:以上数据测算仅供参考,未考虑回购期间公司股本变化等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2、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86.96 元/股(含)
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为 22,999,080 股。

  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711,805      0.23%      39,710,885      0.5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269,107,819    99.77%      7,246,108,738    99.45%

 股份总额              7,285,819,624    100%        7,285,819,624    100%

  注:以上数据测算仅供参考,未考虑回购期间公司股本变化等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八)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30,026,187.79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027,665.39 万元,流动资产为 19,690,827.83 万元。按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0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0.67%,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49%,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1.02%。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决策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增持股份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王来胜先生拟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2025 年 9 月 1 日-2025 年 9 月 10
日期间,王来胜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414,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5)。

  经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买卖方式      买卖数量(万股)

钱继文      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