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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关于收购广州福康泉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2-03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6-009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州福康泉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格通信”或“公司”)的发展战略,为满足海格通信高端制造基地的用地和厂房需求,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公司与徐建有签订《广州福康泉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徐建有为广州福康泉药业有限公司(简称“福康泉”或“标的公司”)的唯一股东,拟在福康泉的在建厂房取得土地房产权属证书后,向海格通信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有意愿收购上述股权。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福康泉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详见公司2016-008号公告),股权转让总价款根据双方认可的评估师对标的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后的结果确定,但任何情况下股权转让总价款不得高于初步协商价格人民币【83,264,024】元(即,取较低值),并以届时签订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情况如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徐建有
          身份证号码:441****17
          住址:广东省丰顺县****
    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工商情况
    1.公司名称: 广州福康泉药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9月26日
    3.注册地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观虹路10号F栋316房
    4.法人代表: 徐建有
    5.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人民币
    6.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000216102
    7.经营范围: 药品研发
    8.股东及持股比例:徐建有持有福康泉100%股权
    (二)交易标的业务经营情况
    福康泉自成立以来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一直处于厂房建设阶段,因此其未有营业收入。
    (三)福康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人民币:元
    项目               2015年10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1-10月             /2014年1-12月
    资产总额           27,611,605.81             25,612,230.09
    负债               0                            0
    所有者权益        27,611,605.81             25,612,230.09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614.41                    394.59
    净利润             -614.41                    394.59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1、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福康泉拥有的土地,坐落于广州开发区骏功路10号,土地使用权地号为穗府国用(2013)第0500007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6,907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年限 50 年,自从 2012年 12月 28 日起。在该地块上建设的厂房目前处于施工阶段,尚未取得房地产证,建成后的规划建筑面积为21,459.8平方米。
    四、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徐建有(出让方)
    乙方: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方)
    法定代表人:杨海洲
    丙方:广州福康泉药业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徐建有
    丁方:广州正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张敬华
    (一)、交易方案和交易步骤
    1、乙方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甲方持有的丙方公司100%股权。
    2、本意向书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丙方及丁方应以其自有资产根据本意向
书的约定为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用于担保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不低于人民币3,330万元。
    3、本意向书签署后并于丙方、丁方办妥全部担保资产抵押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本意向书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665万元。甲方及丙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后180日内完成在建工程的建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并履行本意向书约定的其他义务。
    4、标的公司的在建工程建设完成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且本意向书约定的条件满足后5日内,各方应签订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按约定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
    (二)、先决条件
    各方及标的公司必须满足以下先决条件:
    1 、标的公司拥有的重大资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在
建工程),均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或者相应的抵押或担保状态已经解除;
    2、用以作为本意向书的履约担保的丁方的自有资产均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抵
押或担保,或者相应的抵押或担保已经解除;
    3、用以作为本意向书的履约担保的资产的价值已经过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
    4、甲方的合法配偶明确同意甲方按照本意向书的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
司股权,并提供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机关公证的同意书;
    5、本意向书项下的交易及本意向书本身已经获得乙方、标的公司及丁方的各有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及/或股东会等)的同意、审批、批准。
    (三)、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的签订
    各方同意,在以下所有条件全部满足后5日内,甲乙双方应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
    1、 乙方根据本意向书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定金后180日内,标的公司的在建
工程的建设已经全部完成,并达到以下条件:通过建设及规划部门的规划验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通过消防备案,并取得合法有效的房产权属证书;
    2、 标的公司的股东已将注册资本减资至8,200万元,且其认缴注册资本金
额与实缴资本金额一致,并经验资。
    3、经乙方聘请的具有合格资质的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审计评估的标的公司
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200万元。
    4、 标的公司不存在未偿还的对外债务。
    (四)、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款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评估师对标的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后的结果确定,但任何情况下股权转让总价款不得高于人民币【83,264,024】元(即,取较低值),并以届时签订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2、各方同意,本意向书签署后并于丙方、丁方办妥全部担保资产抵押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665万元整,定金抵做股权收购款。
    3、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签署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至股权收购款总额的
50%(包含定金在内)。
    4、 根据本意向书的约定办理股权交割、资产交割、经营管理权交割后60
日内,标的公司的在建工程(建筑物)达到以下第4.1至4.8条约定的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收购款总额的40%。
    4.1完成电梯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环保验收、永电、永水、市政验收,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竣工备案凭证,以及乙方根据本条约定进行的验收;4.2电梯(包含三台货梯及三台客梯)安装完成并通过技监局验收并取得电梯检验合格证和使用登记证,电梯品牌为日立电梯,货梯载重量为3t,层门内径尺寸为2400mm(高)*1800mm(宽);轿厢内径尺寸为2770mm(深)*2000mm(宽)*2400mm(高);
    4.3建筑物立面工程(包含外立面铝合金门窗工程)、天面工程、雨、污水系统工程、消防水电系统工程必须全部完成;
    4.4外电工程已全部完成,并能保证用电容量达到2000KVA;
    4.5按照乙方提供的各区域的用电要求资料完成电气施工至每楼层层端,该用电要求资料不迟于本意向书签署之后30日内向甲方提供;
    4.6室外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室外围墙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已全部完成;
    4.7原地面及下部地基加强:下部地基采用袖筏管高压注浆的方法,加固深度4~5M,采用梅花形布置,间距1.5M左右,加固地基,地面做法为C30素混凝土一次成型,120 mm厚度,满足4T/m2的承载要求(最终以经乙方审定的设计院变更图纸为准);
    4.8全部工程资料已按附件《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编制目录》的要求全部交付给乙方。
    5、完成股权交割、资产交割、经营管理权交割后2年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股权收购款,即股权收购款总额的10%。
    (五)、生效条件
    本意向书在上述约定的先决条件得以满足后,经各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
    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款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评估师对标的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后的结果确定,但任何情况下股权转让总价款不得高于人民币【83,264,024】元(即,取较低值),并以届时签订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六、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七、并购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符合公司积极实施高端制造业的发展战略。
    公司上市以来,借助国防信息化建设和国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良好契机,通过产业与资本双轮驱动,在做好传统主营市场的同时,积极实施“军民融合”、“两个高端”(高端装备制造业、高端信息服务)的战略布局,以及“①强化主业、②专业延伸、③完善配套、④拓展新领域、⑤信息服务”五个收并购策略。目前,公司在电子信息化领域已布局了十大业务板块,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拓展,海格通信集团构筑的品牌、技术、市场的协同效应正逐步凸显。
    2、收购福康泉100%股权,主要是为了取得标的公司的土地厂房,满足海格高端制造基地的用地和厂房需求。
    为适应海格通信集团“十三五” 发展规划,公司拟在原海格通信产业园海
格机械大楼场地上建设“海格通信研究院”,加大海格通信集团科研投入,构筑海格通信核心技术能力和扩充科研生产场地,支撑公司“十三五”的规模发展。
通过收购福康泉,以取得其拥有的土地厂房,建设海格通信高端制造基地解决现有生产场地资源紧缺的问题,为海格通信营造更好的生产制造环境,提升生产和办公效率。
    2015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提出将中国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围绕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未来要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如现代军工制造业等,并指明了实现制造强国的重要措施是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海格高端制造基地符合《中国制造2025》的发展要求,将运用新一代管理软件实现管理信息化;生产将实现敏捷化和智能化制造,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制造装备的联网协同、高效运转;采用柔性制造技术和模块化生产理念,实现快速和定制化生产,快速满足市场个性化需求。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