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5-33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
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
一、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亚科技、周旭辉、 尚余 500 万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立信 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015 年重组、
保千里、东北证券、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投资者 2015 年报、2016 1,096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年报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强桂英,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绪增,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璟,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服务费用
年度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总费用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438 万元,不超过 2024 年度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