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1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14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 B 区裕华路融慧园 28 号
楼一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臻宇女士;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5 日;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参会 0 0 0
网络参会 717 328,371,708 14.7118%
合计 717 328,371,708 14.7118%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70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6,092,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052%。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王龙海律师、方洪全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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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 326,685,508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4865%
反对股数(股) 1,203,2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3664%
弃权股数(股) 483,0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1471%
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宇虹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 326,631,708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4701%
反对股数(股) 1,223,9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3727%
弃权股数(股) 516,1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1572%
同意股数(股) 94,352,933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8.1893%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1,223,900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2737%
弃权股数(股) 516,1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5371%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 327,315,508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6784%
反对股数(股) 676,200
表决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2059%
弃权股数(股) 380,0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1157%
同意股数(股) 95,036,733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8.9009%
中小股东表 反对股数(股) 676,200
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7037%
弃权股数(股) 380,0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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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王龙海律师、方洪全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由此做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