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91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新增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新增经营范 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 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 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新增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总股本数量发生变动。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前一日,上述事项合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486,140,322股变 更为464,919,840股,注册资本由486,140,322元人民币减少至464,919,840元人民币。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塑料 制品销售”两个项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规范性表 述要求,可能会对经营范围相关文字表述进行调整,具体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准登记为准。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主要包括变更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章节,删除了“监 事会”、“监事”等章节,并对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调整,如“股东大会”统一 修改为“股东会”等。此外,因当前公司治理需要,公司拟调整《公司章程》中 关于董事会中人员构成的相关安排。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章程修订对比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
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是
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是
7 《对外担保制度》 修订 是
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修订 否
股票管理制度》
9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1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19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本次新增 否
2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 本次新增 否
本次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
序号8~23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方可生效;序号1~7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附件: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1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规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定,特制订本《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本《章程》”)。 定,特制定本《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本《章程》”)。
2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公司。 司。
公司由柯顿(天津)电工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由柯顿(天津)电工电器有限公司
依法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公司取得 依法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天津市市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911200006008904220。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200006008904220。
3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86,140,322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64,919,840
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
4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并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5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6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7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对公司、股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对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方
律约束力的文件。 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8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