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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伦药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科伦药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2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分公司在不影响自有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本数,下同)等值人民币4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和具体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等级为最低风险等级(即第一级或PR1级或R0级、R1级)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非银金融机构(不包括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产品,例如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其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现金资产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分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具体部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
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12 个月届满到期日以实际操作日为准)。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分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分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及子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分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不排除由于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或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分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分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公司,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公司及子分公司定期向内审部报送购买理财产品的台账,内审部对公司及子分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投资期限内公司及子分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分公司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
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对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及子分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分公司利用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现金资产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控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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