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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毅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9

ST毅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 ST 毅昌  公告编号:2021-02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星期
一)。

    2、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五)开市时起停牌一天,将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
(星期一) 开市时起复牌。

    3、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的股票简称由“ST 毅昌”变为
“毅昌股份”; 公司证券代码仍为“002420”;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毅昌”变更为“毅昌股份”

    3、股票代码:002420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3 月 22 日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7 年度、
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详见 2019 年 4 月 27 日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13.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96.3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0,187.56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净资产总额较低,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3 日起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毅昌,变更为 ST 毅昌,股票代码 002420 不变,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详见
2020 年 7 月 2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84.5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585.1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6,772.10 万元。公司经营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已经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经公司逐项排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和变更证券简称的申请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提交的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四、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3 月 22 日开市起;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自
2021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五)开市时起停牌一天,将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时起复牌。

    3、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20”;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由“ST 毅昌”变为“毅昌股
份”;


    5、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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