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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2024-04-16

高德红外: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PDF查看PDF原文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能够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实际薪酬和所披露的薪酬一致,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文  灏:
张慧德:
郭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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