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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95 深市 双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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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双象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希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蔡桂如、李郁祥、靳向煜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对 2023 年度的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了决算,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11784 号)。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216,827.35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68,817,812.6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 203,430,161.54 元。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268,209,000 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
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6,820,9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1)公司 2023 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 2023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与关
联方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因采购原材料甲基丙烯酸甲酯(MMA)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76,253.98 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67,481.40 万元,数量为 69,003.33 吨。交易定价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上述关联交易总额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范围内。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因采购蒸汽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151.39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6,560.90万元,数量为312,144.36吨。交易定价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上述关联交易总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范围内。

    董事顾希红、刘连伟、张伊扬作为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7、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顾希红、刘连伟、张伊扬作为关联方,回避了表决。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8、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4] 0011000428号);公司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2023 年度,公司给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人民币 65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13、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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